預期黃金應該會在 1500上下來回整理,
但在連跌5天後,最低有來到 1481.64
已經連續跌破了 5、10 及 20 日的均線了!
是因為大家都賺到獲利出場了?
還是避險氣氛消退,所以不怎麼追黃金了呢?
好吧,這個答案當然是:不知道!
不過嘛,或許跟最近美元走強有關吧,
因為黃金的報價是採用美元的,
所以美元走強,那以美元報價的商品基本上都是偏弱的!
美元指數已又來到近期的新高 99.46 了!
美國之外的央行都在放水,
但這個水都流到美國這個池子來了!
造成美元供不應求!
這算不算是另類的豬不肥,肥到狗呢?
2019年9月30日 星期一
2019年9月29日 星期日
10月1日起有多項交通新制上路
先上下人家已經整理好的圖
1.臨櫃刷卡繳罰單需自付手續費
10月1日起銀行不再吸收民眾臨櫃刷卡繳罰款的手續費,因此該手續費由民眾自行負擔。手續費採5級距,罰單刷卡金額1至998元,手續費2元;999至9993元,手續費為7元;9994至4萬9990元,手續費為10元;4萬9991至9萬9980元,手續費為20元;9萬9981元(含)以上,手續費35元。
2.車輛轉彎、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加重罰鍰」
一般車輛轉彎、變換車道前,若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將「加重罰鍰」,罰鍰從900至1200元加重至1200至3600元。
3.街道巷弄速限30公里
交通部針對路寬較窄且車行速度較慢的都市內巷道或區村里道路進行降速,10月1日起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速限將從每小時40公里調整為30公里。若違規依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4.斑馬線上堆放物品妨礙交通開罰
若在斑馬線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或在斑馬線旁燃燒物品發生濃煙妨礙行車視線等,可依法開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將加倍處罰。
5.電動自行車新增開罰項目
騎電動自行車時,若車速超過時速25公里,可處900元到1800元,而未戴安全帽者可處300元。此外,若車主擅自改裝電動自行車,可處新台幣1800元到5400元。
6.未禮讓視覺功能障礙者開罰
駕駛汽車行近斑馬線及及路口轉彎處,若遇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若不禮讓將處新台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較現行罰款加倍罰。此外,自行車等慢車駕駛,若行近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視障者,罰鍰從300元以上600元以下,加倍為600元至1200元。且若因不禮讓導致視障者受傷、死亡,罰鍰將加重為1200元至2400元。
7.未經許可阻礙斑馬線交通開罰
未經許可在斑馬線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將開罰3000元至6000元。
8.公寓大廈警衛、保全妨礙交通開罰
除了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人員、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其餘人員若在道路或斑馬線上攔阻人車通行者可處開罰1200元至2400元。若公寓大廈警衛或保全人員在道路上、斑馬線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可分別開罰1200元至2400元、3000元至6000元。
1.臨櫃刷卡繳罰單需自付手續費
10月1日起銀行不再吸收民眾臨櫃刷卡繳罰款的手續費,因此該手續費由民眾自行負擔。手續費採5級距,罰單刷卡金額1至998元,手續費2元;999至9993元,手續費為7元;9994至4萬9990元,手續費為10元;4萬9991至9萬9980元,手續費為20元;9萬9981元(含)以上,手續費35元。
2.車輛轉彎、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加重罰鍰」
一般車輛轉彎、變換車道前,若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將「加重罰鍰」,罰鍰從900至1200元加重至1200至3600元。
3.街道巷弄速限30公里
交通部針對路寬較窄且車行速度較慢的都市內巷道或區村里道路進行降速,10月1日起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速限將從每小時40公里調整為30公里。若違規依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4.斑馬線上堆放物品妨礙交通開罰
若在斑馬線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或在斑馬線旁燃燒物品發生濃煙妨礙行車視線等,可依法開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將加倍處罰。
5.電動自行車新增開罰項目
騎電動自行車時,若車速超過時速25公里,可處900元到1800元,而未戴安全帽者可處300元。此外,若車主擅自改裝電動自行車,可處新台幣1800元到5400元。
6.未禮讓視覺功能障礙者開罰
駕駛汽車行近斑馬線及及路口轉彎處,若遇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若不禮讓將處新台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較現行罰款加倍罰。此外,自行車等慢車駕駛,若行近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視障者,罰鍰從300元以上600元以下,加倍為600元至1200元。且若因不禮讓導致視障者受傷、死亡,罰鍰將加重為1200元至2400元。
7.未經許可阻礙斑馬線交通開罰
未經許可在斑馬線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將開罰3000元至6000元。
8.公寓大廈警衛、保全妨礙交通開罰
除了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人員、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其餘人員若在道路或斑馬線上攔阻人車通行者可處開罰1200元至2400元。若公寓大廈警衛或保全人員在道路上、斑馬線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可分別開罰1200元至2400元、3000元至6000元。
2019年9月28日 星期六
大陸十一長假為10/1~10/7
大陸股市當然也於休假後,10/8 開市。
這段期間,所有主要投資大陸或達一定比例的基金都會停止報價,
當然也是無法交易的,
但掛在台股的陸股ETF還是可以交易的,
只不過其大部份的標的本體是大陸股市,
在沒有依循的標的下,除了有投資期貨成份的ETF,
不然應該都會呈現比較平靜的走勢吧。
所以只剩 9/30 可以單筆買進。
近來不知是不是又要重啟中美談判的因素,
所以川普先生又一直在放話了!
想要在談判前先給人家壓力,
但人家中方也已經公開表示,這招是無效的!
好像川普也只會做這種事而已,所以那就要見怪不怪了!
反正,算是看好未來中國的經濟發展吧,
也或是覺得投資中國是可以賺到錢的,
所以就持續慢慢買進投資中國相關的基金囉。
這段期間,所有主要投資大陸或達一定比例的基金都會停止報價,
當然也是無法交易的,
但掛在台股的陸股ETF還是可以交易的,
只不過其大部份的標的本體是大陸股市,
在沒有依循的標的下,除了有投資期貨成份的ETF,
不然應該都會呈現比較平靜的走勢吧。
所以只剩 9/30 可以單筆買進。
近來不知是不是又要重啟中美談判的因素,
所以川普先生又一直在放話了!
想要在談判前先給人家壓力,
但人家中方也已經公開表示,這招是無效的!
好像川普也只會做這種事而已,所以那就要見怪不怪了!
反正,算是看好未來中國的經濟發展吧,
也或是覺得投資中國是可以賺到錢的,
所以就持續慢慢買進投資中國相關的基金囉。
看來,不計代價也要推高鐵南延了!
不管怎樣,個人還是覺得高鐵南延是錯誤的政策!!!
只是為南延而南延!
至於現任這些人所說所宣傳的,
僅是為了這個目的所編造出來的。
像當初高鐵招標時,不是號稱政府零出資,又效益會有多好之多好呢?
但為什麼在特許期還沒到,現在的原始股東都變不見或成為少數股東了呢?
如果沒有問題,為什麼會變成政府來主導高鐵呢?
如果再從惡意的方向來預測,
反正如果連任就是再四年,沒連任的話這個政策應該也不會做了,
如果不推的話,那就不是他們的錯!
如果做了,反正要完成時,那絕對是另一個總統或是另二個的事了,
所以反正管它是債務還是禍害,都是後面的人要處理!
更何況,台灣人是最健忘的!
連故意殺人的人,都有人會替他們求情了,
更何況,這僅是多花個幾百億的東東的而已,
反正又不是他們的錢!
海角七億不嫌多,
如果可以的話,我只要一億就可了喔!
只是為南延而南延!
至於現任這些人所說所宣傳的,
僅是為了這個目的所編造出來的。
像當初高鐵招標時,不是號稱政府零出資,又效益會有多好之多好呢?
但為什麼在特許期還沒到,現在的原始股東都變不見或成為少數股東了呢?
如果沒有問題,為什麼會變成政府來主導高鐵呢?
如果再從惡意的方向來預測,
反正如果連任就是再四年,沒連任的話這個政策應該也不會做了,
如果不推的話,那就不是他們的錯!
如果做了,反正要完成時,那絕對是另一個總統或是另二個的事了,
所以反正管它是債務還是禍害,都是後面的人要處理!
更何況,台灣人是最健忘的!
連故意殺人的人,都有人會替他們求情了,
更何況,這僅是多花個幾百億的東東的而已,
反正又不是他們的錢!
海角七億不嫌多,
如果可以的話,我只要一億就可了喔!
2019年9月27日 星期五
證交所鬆綁借券規定一張股票也能出借
為活絡借券市場??,證交所今 (27) 日宣布放寬借券出借門檻,
將原本的出借張數最少要 10 張的最低門檻限制放寬,
未來只要一張股票就能出借,
以此鼓勵自然人參與借券市場,增加市場券源,
相關規定將自 9 月 30 日起生效。
目前投資人借券根據「有價證券借貸辦法」第 16 條規定,
有價證券借券數量至少要一個交易單位 (意即一張股票),
但出借數量借出最低門檻至少要 10 張,
換言之,借券人可以只借一張,
但要出借者每次出借至少要借出 10 張有價證券。
呵呵,為什麼不敢講是為了修正不合理的規定呢?
允許只借一張,但要人家有能力拿十張出來才可以借給別人?
好吧,真的想不通這麼腦殘的規定在修正後,
還要用這麼高大上的理由來掩飾!
真是不讓人吐嘲也粉難啦!
將原本的出借張數最少要 10 張的最低門檻限制放寬,
未來只要一張股票就能出借,
以此鼓勵自然人參與借券市場,增加市場券源,
相關規定將自 9 月 30 日起生效。
目前投資人借券根據「有價證券借貸辦法」第 16 條規定,
有價證券借券數量至少要一個交易單位 (意即一張股票),
但出借數量借出最低門檻至少要 10 張,
換言之,借券人可以只借一張,
但要出借者每次出借至少要借出 10 張有價證券。
呵呵,為什麼不敢講是為了修正不合理的規定呢?
允許只借一張,但要人家有能力拿十張出來才可以借給別人?
好吧,真的想不通這麼腦殘的規定在修正後,
還要用這麼高大上的理由來掩飾!
真是不讓人吐嘲也粉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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